再談“居民公約”
以北京市西城區新街口街道北順社區為例
您的社區是否有居民公約?居民公約是否已多年沒有修訂?居民們對公約是否熟視無睹?如何讓居民公約不流于形式?近日,人民日報以“社區公約提升社區氣質”為題的一則圖片報道引發了人們的廣泛關注。
這還要從北京市西城區新街口街道北順社區4月19日舉辦的“居民公約”上墻儀式說起。北順社區是地處首都核心區的一個平房院落區,環境治理是擺在社區面前的一道難題。故此,社區以環境整治難題為切入點,積極發動社區居民、商戶、社會單位參與到社區建設中,對轄區內的胡同環境進行了綜合治理,拆除了違章建筑,清理了衛生“死角”,成效非常明顯。為了鞏固治理成果,北順社區通過制定自治公約,建立胡同管理員,開展書香社區營造計劃,培育多支社區社會組織等方式,不斷提升居民的“獲得感”,使居民參與社區自治的熱情日益高漲。
由此想到,面對城市治理中不斷涌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新特征,我們又該如何真正發揮“居民公約”的作用與活力呢?
首先,居民公約是由居民會議討論制定,是居民開展自治活動的方式之一。不是掛在墻上、寫在紙上的形式主義,而是一個“凝聚廣大居民共識、滿足公共利益訴求、體現多元共治思維”的長期、變化的自治過程。正如北順社區,他們是聯合各方力量先解決了居民每天必須面對的胡同環境治理難題,贏得了居民的支持,然后再適時推出居民公約,并使之成為居民自治的有效載體,可謂先干事兒,后上墻,不走形式,重在過程。說到底,居民公約的本質,就是通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在公共精神和社會責任意識的培育與塑造中,不斷更新升級自我服務內容,不斷探尋更有效的自我管理方式,在自我監督中維護好共建成果,在自我教育中樹立起家園意識。所以說,只有代表居民公共利益并通過居民會議討論制定的公約,才會有發自于心的約束力和生命力。
其次,居民公約是居民自治的共同愿景,在其實現過程中要緊密結合時代特征和社情民意,以更加符合居民參與特點和社區治理的現實需要為切入點,廣泛搭建居民自治的參與載體。再以北順社區的書香社區營造計劃為例,正是基于“老年人口數量多、文化活動場地少、精神文化需求高、社區教育資源弱”的現實需求,社區通過改造青塔胡同41號為文化活動空間,引進北京市西城區公益文化傳播中心作為樞紐型社會組織和空間托管機構,通過開展居民需求調查,以需求最高的健康體檢為突破口,引進大量優質社會資源,逐步建立起每周一次的青塔健康講堂,使之成為廣大居民家門口的健康小屋;同時,該機構積極挖掘社區文體骨干,引導居民共同設計具有吸引力的文化項目,鼓勵居民自我決策,先后培育出胡同之聲合唱社、胡同手工社、胡同書畫社、青塔棋社、青塔影院、白塔誦讀俱樂部等多支社區社會組織,形成了廣大居民快樂參加社區活動、積極參與社區志愿服務的可喜氛圍。在此基礎上,為了吸引更廣泛的居民參與進來,每周二晚上定期組織為居民們播放經典影片,每周六還專門開設了針對殘障兒童的美術培訓課堂。就這樣,在滿足社情民意的過程中,以書香文化促進友鄰文化,以友鄰文化促進共治文化的居民自治之路在北順社區已具雛形。由此可見,通過自治載體了解人、吸引人、引進人、組織人,使居民在參與中受益,在受益后互益,有助于逐漸養成參與社區事務決策和家園共治的主動習慣。
再其次,在居民公約的制定過程中,要主動征求聽取駐區企業及社會單位的意見,發揮其在社區治理中的主體作用。在居民公約的履行過程中,不僅要找準商戶、企業、駐區單位的社會責任及資源優勢與社區建設的對接點,還要建立雙向互動的激勵反饋機制,用句通俗的話說,就是“大家的事兒大家辦,大家的果子大家嘗”。只有這樣,“多元共治、共建共享”才不會淪為一句空話。
最后,居民公約要因地制宜、因時而變、因人而異,不可拿來主義、一成不變、紙上談兵。既要通俗易懂,又要內容具體、有針對性,還要學會通過廣泛宣傳、舉辦社區自治主題活動等多種方式提升居民的知曉率和參與率,更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居民公約監督執行辦法”。 在居民公約的建設工作中,相關部門應就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建立聯動協作機制,協助社區制定解決方案,彰顯居民公約的建設實效,樹立起居民公約在居民心目中的價值高地。
綜上,“居民公約”并非過時,而是“升級再造”正當時。重新認識并高度重視居民公約在城市治理中的作用發揮,有助于最大限度地發揮居民的主動性和創造力,有助于最大限度地激發社區建設活力,我們共同期待居民公約的美好愿景早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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